速览中检院ldquo关于防脱发产

个护前沿慧眼看美业

欧盟拟限制

N-甲基邻氨基苯甲酸甲酯在化妆品中的使用

年3月15日,欧盟发布化妆品法规(EC)No/修订案草案,限制N-甲基邻氨基苯甲酸甲酯(M-N-MA)的使用。该法规规定,在免洗型化妆品中,M-N-MA的最大限量为0.1%,在可冲洗化妆品中,M-N-MA的最大限量为0.2%;禁止M-N-MA与亚硝化剂合用;对于免洗和冲洗产品,亚硝胺的最大限量为50μg/kg;M-N-MA不可用于免洗型防晒产品和市场上暴露于紫外线的产品;含有M-N-MA的产品应保存在不含亚硝酸盐的容器中。通报评议截止日期自通报发布之日起60天。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中检院

关于防脱发产品申报的通知

各化妆品注册人、境内责任人:因化妆品许可管理系统设置原因,请提交防脱发产品填写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产品类别”时选择“育发类”,同时在申请表最后一栏中的“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处备注“本产品申报类别为防脱发类”。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年3月15日

来源: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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