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开发区内企业员工小区出入外地人

区内各企业:

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区内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区内企业员工小区出入、外地人员返陵等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员工小区进出事项

(一)企业复工批复前

根据企业值班、复工准备等工作需要,企业可为南陵本地员工开取工作证明(附件1),并附个人报告单(附件2)、企业报告单(附件3),经开发区管委会审核。

(二)企业复工批复后

根据实际需要,企业凭复工批复所附的员工名单,开取工作证明(附件1),经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入住蓝领参照执行。二、企业外地人员返陵事项1.企业外地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返回南陵的,来自或途经湖北,尤其是武汉等地区的,根据市县防指要求,请自觉配合到制定场所做好医学隔离。2.来自其他地区的人员,根据县防指印发的《关于当前县域企业(项目)外地人员来陵返岗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4)要求,完整填写南陵县县域企业(项目)外地人员返岗情况一览表(附件5),经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后,报送至县防指(县卫健委5楼)和交通局,办理车辆通行证。同时根据企业外地人员返陵居家观察提示单(附件6)要求,通知返陵人员做好居家观察,明确企业负责人,提供居家观察场所等信息,落实疫情防控措施。3.企业外地人员返陵入住蓝领公寓(含人才公寓)的,企业须开取工作证明(附件1),并附个人报告单(附件2)、企业报告单(附件3),经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后,方可入住。蓝领公寓(含人才公寓)物业管理人员协助企业做好居家观察相关事宜。三、运输车辆通行证事项区内已复工企业原料产品运送车辆和涉及区内企业民生、防控物资运送车辆,填写《南陵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附件7,正反双面打印,仅填写背面信息,企业名称处盖公章),出具承企业承诺书(附件8)后,到开发区管委会办理通行证。四、企业来人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芜湖地区以外到区内已复工企业开展业务人员,实行报告制度。区内已复工企业须提前填写外来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9),报至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备案。(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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